齐齐哈尔启用电子监控设备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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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机动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意识,禁止随意转弯、穿插、变更机动车道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启用14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具体地点公布如下:一、启用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电子监控设备8处(一)建华区1处齐双公路0km+80m处(齐双公路与G绥满公路交叉口北侧)(二)铁锋区1处水边公路5km+m处(小巴虎村)(三)昂昂溪区4处1、G牙四公路km+m(榆树屯铁路跨线桥东侧)2、齐霍公路2km处(齐霍公路岗东m)3、水师公路水师镇北出城口(双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门前)4、G嫩双公路km(心合岗)(四)富拉尔基区1处G牙四公路km+m(牙四公路富区通往龙江方向铁路道(五)梅里斯区1处G绥满公路与S查扎公路交叉口(奈门沁岗)二、启用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2处:龙沙区2处1、电业局岗北(龙沙区南马路与青云街交叉口北侧)2、恒大名都岗西(龙沙区齐富便道与通力路交叉口西侧)三、启用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电子监控抓拍设备1处铁锋区1处南浦立交桥东口(南浦路与先锋街交叉口限时禁止车辆左右转弯)四、启用违法变更车道电子监控抓拍设备3处(一)龙沙区1处民航路制高点(民航路与卜奎大街交叉口)(二)建华区1处建华分局制高点(清真路与卜奎大街交叉口)(三)铁锋区1处邮政枢纽制高点(龙沙路与站前大街交叉口)五、对我市管辖高速公路(G双嫩高速公路、G10绥满高速公路、S12伊齐高速公路)全程开展分车型测速,最高限速值为小型车辆km/h,其他车辆km/h,特殊路段以实际限速值为准。自年5月1日零时起,将对上述地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特此通告。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4月21日来源:齐齐哈尔交警齐齐哈尔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违规网络信息内容举报电话-2796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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