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进行时丨我的司法理念更新故事
本期讲述人
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冷念强
更新司法理念践行公平正义
我与大家分享一个案例,年4月,我作为检察官助力参与办理了李某某涉嫌串通投标案,在审理中发现李某某负责经营某民营企业。经调查核实,李某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主动要求企业完成道路工程建设和修缮工作,并在疫情期间捐赠各类物资共计50余万元,而如果对李某某提起公诉,鉴于疫情下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该公司极易破产倒闭。
为进一步做好涉企案件审查工作,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此案办理中,我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负责同志进行了公开听证。会上,承办人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并结合认罪认罚、社会公益服务评价、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等方面阐述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依据。与会代表、委员充分肯定了我院对涉企案件公开审查的做法,认为此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确保审查的公正性,让司法正义以看的见的方式实现,并一致认同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检察机关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体现,维护社会稳定,彰显了检察态度和温度。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新要求,只有转变司法理念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内涵丰富的法治需求,这无疑为对我们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能力提出更高的标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实践的指南,所以转变理念的关键在于我们内心的价值认同,并将其内化为前进的动力。在此基础上我们一方面依法精准办理好涉疫案件,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提高人民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另一方面还要妥善办理影响经济发展尤其是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将坚持少捕慎诉的谦抑性、降低审前羁押率等观念根植于司法办案中,通过案件的办理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许。
司法理念是法律的灵魂,它使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变的有生命,有温度。司法理念也是一颗种子,孕育在每一个案件中,待到春华秋实,法治的希望定会播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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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市院法律政策研究部
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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