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锋区纪委监委铁锋区委巡察组择优调入公

根据工作需要,铁锋区纪委监委、铁锋区委巡察组拟面向全市择优调入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铁锋区纪委监委、铁锋区委巡察组共择优调入公务员12名,其中,纪委监委择优调入10名,巡察组择优调入2名。

二、择优范围

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乡(镇)机关中和县(市、区)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但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录用后需放弃原职务,保留职级层次。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原则上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通过司法考试、受过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取得财务、审计中级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专业为法律、公安、财政、会计、审计等方面的,或在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调入: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3.历次公务员考核结果中(试用期除外),有不称职情况的。

4.新录用人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

年限或尚未达到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6.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方法与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3月11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要求:按照本《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邮箱tfqj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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