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人新增14处电子监控,五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机动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意识,禁止随意转弯、穿插、变更机动车道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启用14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具体地点公布如下:
一、启用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电子监控设备8处
(一)建华区1处
齐双公路0km+80m处(齐双公路与G绥满公路交叉口北侧)
(二)铁锋区1处
水边公路5km+m处(小巴虎村)
(三)昂昂溪区4处
1、G牙四公路km+m(榆树屯铁路跨线桥东侧)
2、齐霍公路2km处(齐霍公路岗东m)
3、水师公路水师镇北出城口(双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门前)
4、G嫩双公路km(心合岗)
(四)富拉尔基区1处
G牙四公路km+m(牙四公路富区通往龙江方向铁路道)
(五)梅里斯区1处
G绥满公路与S查扎公路交叉口(奈门沁岗)
二、启用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2处:
龙沙区2处
1、电业局岗北(龙沙区南马路与青云街交叉口北侧)
2、恒大名都岗西(龙沙区齐富便道与通力路交叉口西侧)
三、启用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电子监控抓拍设备1处
铁锋区1处
南浦立交桥东口(南浦路与先锋街交叉口限时禁止车辆左右转弯)
四、启用违法变更车道电子监控抓拍设备3处
(一)龙沙区1处
民航路制高点(民航路与卜奎大街交叉口)
(二)建华区1处
建华分局制高点(清真路与卜奎大街交叉口)
(三)铁锋区1处
邮政枢纽制高点(龙沙路与站前大街交叉口)
五、对我市管辖高速公路(G双嫩高速公路、G10绥满高速公路、S12伊齐高速公路)全程开展分车型测速,最高限速值为小型车辆km/h,其他车辆km/h,特殊路段以实际限速值为准。
自年5月1日零时起,将对上述地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4月21日
来源:e同城APP
齐齐哈尔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违规网络信息内容举报电话-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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