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年2月1日零时起,齐齐哈尔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自年2月1日零时起,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在建华区、铁锋区、龙江县启用30处电子抓拍设备。具体地点如下:

一、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抓拍设备10处

建华区10处

1、中华西路与新明大街交叉口(新明大街岗)东口道路北侧。

2、中华西路与新明大街交叉口(新明大街岗)西口道路南侧。

3、中华西路与文化大街交叉口(浏园岗)东口道路北侧。

4、中华西路与文化大街交叉口(浏园岗)西口道路南侧。

5、中华西路与游览路交叉口(雄鹰桥岗)西口道路南侧。

6、中华西路与西二道街交叉口(环湖岗)西口道路南侧。

7、中华路与军校街交叉口(东市场岗)东口道路北侧。

8、中华路与军校街交叉口(东市场岗)西口道路南侧。

9、中华路与二0三东街交叉口(景新北岗)西口道路南侧。

10、中华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建设路岗)西口道路南侧。

二、违法停车抓拍设备20处

(一)建华区8处

1、中华西路与文化大街交叉口(浏园岗)西口道路南侧。

2、中华西路与西二道街交叉口(环湖岗)西口道路南侧。

3、中华路与卜奎大街交叉口(解放门岗)西口道路南侧。

4、中华路与卜奎大街交叉口(解放门岗)东口道路北侧。

5、中华路与东四道街交叉口(十二中岗)西口道路北侧。

6、中华路与军校街交叉口(东市场岗)东口道路南侧。

7、中华路与邮政路交叉口(邮政岗)西口道路北侧。

8、中华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建设路岗)东口道路南侧。

(二)铁锋区1处

中华路与站前大街交叉口(桥洞子岗)西口道路北侧。

(三)龙江县11处

1、景星镇中心学校北侧鑫鑫食杂店门前。

2、景星镇中心学校南侧贺平食杂店门前。

3、景星镇通富街2号处。

4、景星镇通富街37号处。

5、景星镇通富街号处。

6、景星镇通富街号处。

7、杏山镇学府街11号处。

8、杏山镇齐乌路中国石油加油站门前。

9、杏山镇齐乌路18号处。

10、杏山镇齐乌路57号处。

11、杏山镇齐乌路87号处。

公安交管部门利用电子抓拍设备对道路上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停放、不按规定礼让行人、在有禁止左转弯标志和标线的地点掉头、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行驶和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查询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请到齐齐哈尔市政府政务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纠违办、各县(市)区政务中心交警大队业务窗口或登录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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