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政府研究室择优
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政府研究室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3名公告(面向全省)
为进一步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干部交流工作实效,同时为在外地工作的优秀人才拓宽回归“鹤城”的便捷渠道,根据编制、职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政府研究室拟开展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调入名额
市政府研究室计划择优调入工作人员3名。
二、择优范围
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在编在岗的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工作人员(含相当职级层次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其中乡科级副职按其领导职务对应的相当层次职级或报名时已兼任的较高层次职级兑现调入后的有关待遇,但不得高于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层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黑龙江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现任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相当层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5.原则上报名者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年4月14日以后出生);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现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上述亲属户籍迁入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满3年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取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者,或取得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在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者不得选择与市政府研究室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以及其他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择优调入: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尚未确定试用期满考察结果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及咨询
报名者可通过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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