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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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载日期:-04-01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3号)规定,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始建于年,经历了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机电学院、黑龙江东亚大学、齐齐哈尔职业学院等发展阶段。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定名为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成为齐齐哈尔市第一所市属大学。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35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   3.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3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以邮件“姓名+职位代码”命名以压缩包方式,将填写完整的《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名相关材料上传至邮箱:qgc

.   3.报名(现场确认)需提交(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电子学籍学历注册表(有效期内);   (4)《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粘贴证件照);   (5)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信,有工作经验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6)符合黑政办发〔〕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岗位调剂到辅导员岗位;   (4)届毕业生应在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请随时   (6)招聘-6117038    监督举报-   (7)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内容为试讲本专业相关知识,时间为10分钟。试讲题目在纪检监督下抽取。   面试成绩通过专家组(由7人组成)现场打分确定。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依总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笔试成绩高的。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按黑龙江省高校教师体检合格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待遇按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薪酬制度执行。   2.被聘用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六、特殊说明   当前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尚未结束,拟聘用事业单位名称可能发生变化。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1: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doc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年3月31日

来源:齐齐哈尔政府网齐齐哈尔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违规网络信息内容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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